典藏函釋專區
 

 
A-000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答客問(104年9月版)
A-000-1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作業手冊(111年5月版)
A-000-2
常用考試分發法規釋例及實務作業
A-001
應103年以後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年資不得併計退休年資。
 
A-002 應104年以後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年資不得併計休假年資(停止適用)
A-002-1
111年1月1日起,具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令釋,及其補充規定與常見問題。
A-003 應106年1月1日以後之考試錄取人員於受訓期間應恢復參加公保及其各項權益函釋。
A-004 106年起公務人員考試,除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擬任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者外,均實施未占缺訓練。
A-005 考試錄取人員如預估於基礎訓練期間確有請產前假或陪產假需求者,得申請變更調訓梯次。
A-006 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請家庭照顧假等8項假別,無需列入考核函釋。
A-007 106年起輔導員研習改採線上學習,並將安排分區測驗。
A-008 現職公務人員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未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無法於實務訓練期間實施休假。
A-009 三等考試錄取分配占職務列等單列薦任第七職等之檢查員職缺,其專業加給部分究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七職等標準支給疑義。
A-010 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基礎訓練、集中訓練及請假期間,均得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支領所適用之相關專業加給
A-011 有關各機關擬辦理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錄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之擬任職務生效日期函釋。
A-012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惟其倫理規範仍應比照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A-013 現職人員復應考試錄取,如具該占缺受訓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並依規定審定後,該段占缺訓練期間,應依規定參加公保及退撫基金,並得採計為公保及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A-014 有關「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自109年1月16日施行後,各實務訓練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申請縮短實務訓練案件之適用原則。
A-015 實務訓練期間請假者,必須相對延長實務訓練,其實務訓練期滿日期應如何計算。
A-016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
A-017 身障特考錄取人員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且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得適用免除基礎訓練之規定。
A-018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得給予不支訓練津貼之「疫苗接種假」,且不影響考績及無須相對延長其訓練期間。
A-019 考試及格分發實習,於未實習期滿前離職且前後年資中斷者,其前段實習之年資不得併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年資,所繳退撫基金費用,應通知是類人員申請發還。
A-020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報到接受實務訓練前發生分娩、流產、配偶及親屬(含血親及姻親)死亡、結婚等事由,實務訓練期間應如何給假一案義
A-021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如有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事實並具績效表現者,得比照現職人員發給工程獎金。
A-022 111年1月1日起,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考試訓練及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令釋,及補充規定與常見問題。
A-023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及因應措施。
A-024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關於申請防疫隔離假及因應措施。

A-025

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疫苗接種假、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之差勤管理因應措施,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防疫,假怎麼請」相關規定辦理。

A-026

考試院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或升官等(資位)訓練合格人員,將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紙本證書不再全面發放。

A-027

現職公務人員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他機關實施訓練,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者,得類推適用該法第22條第2項至第4項規定,認屬具該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所定擬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依該條規定先派代理並依限送審。

A-028

機關約聘僱人員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他機關擔任公務人員,原職機關之獎勵案件,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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