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函釋專區
 

 
S-001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資格所稱「連續三個月」之認定函釋。
  
S-002 教師採計提敘職前年資所規定服務年資每滿一年提敘一級,其中「每滿一年」宜以「月」為計算標準。
S-003 提前離職致未滿三個月之代理教師年資,不能採計提敘及併計退休。
S-004 職前年資提敘由本職最高薪修正為本職最高年功薪之函釋。
S-005 教師採計職前曾任公私立中小學代課、代理教師年資提敘薪級及是否以代理學校編制員額職務為限疑義。
S-006 教師職前曾任公私校代理教師及私校專任教師年資之採計提敘規定。
S-007 公私校代理教師年資得辦理提敘且無等級相當限制。
S-008 中小學教師曾任公立暨私立學校分別未滿一年之代理(課)教師年資,可否併計提敘薪級疑義。
S-009 教師任教前於同一學年任二所以上之私立學校教師年資,得否比照三個月以上長期代課教師累計積滿一年得提敘疑義。
  
S-010 曾任國立大學專案客座講師及專案講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薪級函釋。
S-011 提敘有案之職前年資於嗣後取得較高學歷改敘時,該提敘有案年資須否受等級相當限制函釋。
S-012 大專校院護理教師轉任公立中小學教師敘薪疑義。
S-013 教師自87學年度起折抵實習之試用代課年資不得提敘薪級函釋。
S-014 教師於公傷假期間取得較高學歷得否改敘薪級疑義。
S-015 教師曾任研發替代役如何採計提敘薪級函釋。
S-016 舊制登記合格復依實習檢定辦法第35條免實習取得新制教師證者之起敘函釋。
S-017 教師辭職再任之敘薪選擇方式函釋。
S-018 教師薪級誤核且非可歸責當事人者可否追溯重核生效疑義。
S-019 曾任軍職年資及軍校基礎教育折算役期之查註權責函釋。
  
S-020 台北市97學年度代理教師年資得從寬視為1學期或1學年函釋。
S-021 待遇條例施行後公務人員轉任教師能否逕行比敘俸薪點疑議。
S-022 待遇條例施行後曾任專科以上教師成績優良證明文件之認定。
S-023 追繳公立中小學違法溢發教師薪給案件之請求範圍函釋。
S-024 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中小學教師取得較高學歷改敘相關疑義。
S-025 教師留職停薪期間取得高學歷,嗣又接續留職停薪者應如何改敘函釋。
S-026 教師曾任大學專任助理及國科會約用助理能否提敘薪級函釋。
S-027 教師職前曾任各類研究助理年資提敘函釋。
  
S-028 聘期未滿3個月代理教師得否併其後連續達三個月之代理教師年資敘薪級函釋。
S-029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
S-030 私校教師辭職後至公立學校接受聘約任職之敘薪,倘依教師待遇條例第11條第2 項第1 款規定起敘、提敘及改敘後,所敘之薪級仍低於較高學歷起敘基準者,得以較高學歷起敘基準辦理改敘。
S-031 公立學校教師曾任私立學校非編制內專任教師之年資,得否辦理提敘疑義案。
S-032 私校教師於在職期間或離職後取得較高學歷,轉任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按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依第八條、第十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所敘薪級低於逕以較高學歷起敘者,得按較高學歷起敘,並溯自104年12月2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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